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不符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:一、申请复核
时间限制: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……
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不符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:

一、申请复核
- 时间限制: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
- 申请主体:事故各方当事人,包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、肇事方等都有权申请复核。
- 复核内容:主要审查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、适用法律是否正确、责任划分是否公正、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。
- 复核结果: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,并作出复核结论:
-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,证据是否确实充分,适用法律是否正确;
-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;
-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。
-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,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,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,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。
二、在诉讼中推翻认定书
如果当事人错过了复核申请期限,或者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,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。在诉讼中,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,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,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。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不符,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,而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确定各方的责任。
需要注意的是,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或在诉讼中提出异议时,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。证据可以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、证人证言、鉴定报告等。同时,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,以免错过救济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