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,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,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
一、行为责任原则
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,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,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。
比如,甲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,导致与正常行驶的乙车发生碰撞,那么甲的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为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,甲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。
二、因果关系原则
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,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。只有那些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能作为定责的依据。
例如,丙在雨天超速行驶,由于路面湿滑,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电线杆。丙的超速行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,应在定责时予以考虑。
三、路权原则
即各行其道原则。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比如,丁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,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,丁违反了路权原则,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四、安全原则
包括合理避让原则、合理操作原则等。
例如,戊在驾驶过程中,发现前方有行人突然横穿马路,戊未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,导致与行人发生碰撞,戊违反了安全原则,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法律依据主要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这些法律法规对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、交通信号、通行规则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,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。